病毒性肝炎诊断依据
(一)临床分型
1.急性肝炎 ①急性黄疸型;②急性无黄疸型。
2.慢性肝炎 ①轻度;②中度;③重度。
3.重型肝炎 ①急性重型;②亚鲑重型;③慢性重型。
4.淤胆型肝炎
5.肝炎后肝硬化
(二)各临床型的诊断依据
1.急性肝炎
(l)急性无黄疸型肝炎:应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体征、化验及病原学检测综合判断,并排除其他疾患。
①流行病学资料:密切接触史与确诊病毒性肝炎患者(特别是急性期)同吃、同住、同生活或经常接触肝炎病毒污染物(如血液粪便)或有性接触而未采取防护措施:者。注射史指在半年内曾接受输血、血液制品及消毒不严格的药物注射、免疫接种、针刺治疗等。
②症状:指近期内出现的持续几日以上的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症状,如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厌油、腹胀、溏便、肝区痛等。
③体征:指肝大并有压痛、肝区叩击痛,部分嘉患者可有轻度脾大。
⑤病原学检测:阳性。
凡化验阳性并且流行病学资料、症状、体征三项中有两项阳性或化验及体征(或化验及症状)均明显阳性,并排除其他疾病者,可诊断为急性无黄疸型肝炎。
凡单项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增高,或仅有症状、体征,或仅有流行病学史及②③④三项中之一项,i,均为疑似患者,对疑似病例应进行动态观察或结合其他检查(包括肝活体组织检查)做出诊断。疑似病例如病原学诊断为阳性,且排除其他疾病,可以确诊为急性无黄疸型肝炎。
(2)急性黄疸肝炎:凡急性发病,符合无黄疸型诊断条件,且血清胆红素在17. lJ真mol/L以上,或尿胆红素阳性,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之黄疸,可诊断为急性黄疸型肝炎。
2.慢性肝炎 既往有乙、丙、丁型肝炎或HBsAg携带史,或急性肝炎病程超过半年,而目前仍有肝炎症状、体征及肝功能异常者,可以诊断为慢性肝炎。发病日期不明或虽无肝炎病史,但影像学、腹腔镜或肝活体组织病理检查符合慢性肝炎改变,或根据症状、体征、化验综合分析也可作出相应诊断。
为反映肝功能损害程度,临床将其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
(1)轻度(相当于原CPH或轻型CAH):病情较轻,疥状不不明显,或虽有症状、体征,但生化指标仅1项或2项轻度异常者。
(2)中度(相当于原中型CAH):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后居于轻度和重度之间者。
(3)重度:有明显或持续的肝炎症状,如乏力、纳差、腹胀、便溏等,可伴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或肝脾弃大而排除其他原因,且无门脉高压征者。实验室检查血清ALT反复或持续升高,白蛋白减低或A/G LC例异常、丙种球蛋白明显升高,凡白蛋白≤32g/L,胆红素>85. 5temol/L,凝血酶原活动度40:《一60真《三项检测有一项达上述程度者,即可诊断为慢性肝炎重度。
3.重型肝炎(l)急性重型肝炎(即暴发型肝炎):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后10日内迅速出现精神、神经症状(肝脑病Ⅱ度以上症状,凝血配酶原活动度<40%)而排除其他原因,患者肝浊音区进行性缩小,黄疸迅速加深,肝功能异常,特别是血清胆红素>17. lf真mol/L,应重视昏迷前驱症状(行为反常、性格改变、意识障碍、精神异常),以便作出早期诊断。因此,急性黄疽型肝炎患者如有严重的消化道症状(如食欲缺乏、频繁呕吐、腹胀或呕逆)、极度乏力,同时出现昏迷前驱症状者,即应考虑本病。即使黄疸很轻,甚至至尚未出现黄疸,但肝功能明显异常,又具有上述诸者症状菩者,亦应考虑本病。
(2)亚急性重型肝炎(即亚急性肝坏死):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后10日以上,8周以内,同时凝血酶原时间明显延长(凝血酶原活动度<40%)具备以下指征者。
①出现Ⅱ度以上肝脑病症状。
②黄疸迅速上升,数日内血清胆红素上升>17. lumol/L,肝功能严重损害(血谷丙转氨酶升高、浊度试验阳性、白/球蛋白倒置,丙种球蛋白升高),凝血酶原时间明显延长(凝血酶原活动度<40%)。
③高度乏力及明显食欲减退或恶心呕吐,重度腹胀及腹水,可有明显出血现象(对无腹水及明显出血现象者,应注意是否为本型的早期)。凡具有①项者称为昏迷型,不具有(D项者为腹水型。
(3)慢性重型:临床表现同亚急性重型肝炎,但有慢性活动性肝炎或肝炎后肝硬化病史,体征及严重肝功能损害,或无上述病史,但影像学、腹腔镜或肝穿刺检查支持慢性肝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