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为正常宫内妊娠,平均天数不超过四十九天,也就是说从末次
月经第一天算起,停经在四十九天之内的,本人自愿要求使用药物终止妊娠的十八到四十岁健康妇女,可以选用药物流产的方法。药流产的优点是安全,便捷,少创伤,是非手术终止
早孕的途径,可以避免手术流产,无需进入宫腔,感染机会明显减少。它的缺点或者说是危害:第一、是可能发生药物过敏和出血。第二、是成功率大约在80%左右。也就是说有20%的失败率。如果药流失败了,仍然需要做清宫手术。和人流相比药流不如人流省时、方便、快捷,同时每个人对药物的敏感性和耐受性也不一样。一旦药物流产效果不明显,或者是
副作用过大,其痛苦程度并不亚于手术。而且服用前列腺素还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高热、面部潮红、支气管痉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