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患者采取放疗进行抗肿瘤治疗时,一般情况下,一个放疗部位最多可以采取两个疗程的放疗。多数情况下一个部位只能接受一疗程的放疗,例如肺部的原发病灶,一般情况下采取一个疗程的放射治疗,患者的病变就能够得到控制。如果患者再次出现肺部病变的进展,则不能再采取放射治疗进行抗肿瘤。因为放射治疗在杀死肿瘤细胞的同时,对于肺部的正常组织也会造成损害。如果放射剂量过高,可能会引起放射性肺炎等严重的并发症,甚至会危及到患者的生命。而对于肺癌的患者发生了脑转移,采取放射治疗时,可以采取一个疗程的全脑放射治疗。然后对于一些局部的病灶,可以给予一个疗程的局部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