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备眼药水时,应满足无菌、等渗、适当pH值等质量要求。开封后,与外界空气接触,使用时也可与眼睑、睫毛接触,可能污染眼药水,大大缩短保质期。因此,建议在开封后一个月内使用眼药水,不建议在此时间以上使用。
除了一些有特殊保存温度要求的眼药水(如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外,大部分眼药水只要封闭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即可。有时把眼药水放在冰箱里不仅不能保存 "保鲜",如果瓶盖没有拧紧,水分蒸发,也可能改变眼药水的渗透压,不利于眼睛健康。需要冷藏在冰箱里的眼药水,放进去前确保瓶盖拧紧,最好用塑料袋拧紧,然后放进去。
目前市面上单剂量小包装的眼药水很多,可以避免上述问题。使用眼药水前,应阅读说明书。如果眼药水颜色变化、浑浊、絮状物等,不宜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