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扰素抗病毒停药标准
普通干扰素,每周3次或每隔一天,皮下注射,一般疗程为6个月,如果有响应,疗程也可延长至1年或更长,以提高疗效。剂量和疗程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进行适当调整。如果治疗6个月仍未响应,则停止用药,并可改用或与其他抗病毒药物结合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佩乐能或派罗欣)每周一次,疗程1年。
至于一年疗程是否停药,要看HBsAg、HBeAg、HBVDNA当病毒复制指标发生动态变化时,判断继续用药可能会取得进一步的疗效。如果预计延长疗程可以获得更好的疗效,则应适当延长疗程。
二、核苷类似物抗病毒停药标准
e抗原阳性慢性乙肝患者正在实现DNA转阴、ALT复常、e抗原血清学转化后,应至少再治疗一年,即所谓的巩固治疗。在此期间,应至少进行两次监测。如果每半年保持疗效,即巩固治疗至少一年后可停药。同时强调总用药疗程至少两年,部分患者可能治疗半年DNA同时,E抗原血清学也发生了阴转,这类患者可能需要巩固治疗一年半,因为总疗程不到两年。有了这两个标准,很多患者不仅可以取得良好的疗效,还可以大大降低停药后的复发。
原则上,E抗原阴性慢乙肝患者DNA阴转、ALT正常情况下,如果继续治疗至少一年半(至少三次复查,每次间隔6个月),且总疗程至少达到2年半,可考虑停药。但由于停药后复发率高,建议延长疗程。
三、过早停药的危害
乙肝治疗是一场持久战,抗病毒治疗的疗程应在1年以上,治疗期间不得随意停药。抗病毒治疗期间,记得每三个月复查肝功能。HBVDNA、B超等指标。虽然目前的口服抗病毒治疗不能杀死乙肝病毒,但可以抑制病毒的复制,长期保持病情稳定,延缓或防止病情进展,使患者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如果过早停药,乙肝病毒可能会再次大量复制,对肝脏造成更严重的损害,导致肝功能丧失补偿、肝纤维化、肝硬化甚至肝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