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欣妥有什么禁忌?不同的药物治疗作用不同,使用人群也不同,禁忌方面的要求也有差异性。
诺欣妥是一个处方药,一些情况特殊的朋友不可以使用本品,具体的信息可以看看下面的分析介绍。
诺欣妥禁用于对本品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禁止与ACEI合用(参见[注意事项]、[用法用量]和[药物相互作用])。
必须在停止ACEI治疗36小时之后才能服用本品。
禁用于存在ACEI或ARB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既往病史的患者。
禁用于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患者。
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禁止诺欣妥与阿利吉仑合用(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禁用于重度肝功能损害、胆汁性肝硬化和胆汁淤积。
禁用于中期和晚期妊娠患者(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诺欣妥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怀孕妇女应用欣妥可能造成胎儿损害。
孕中期和孕晚期应用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降低胎儿肾脏功能并增加胎儿和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
发现怀孕时要考虑替代药物治疗并停用本品。
但是,如果没有合适的替代治疗(替代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并且认为本品可挽救母亲生命,则告知怀孕妇女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诺欣妥禁忌相关的信息就为你介绍到这里了,其实每个人都应该要在使用诺欣妥之前阅读说明书,如果恰好在使用禁忌的范围之内,那么还是不应该使用诺欣妥的,可以考虑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其他的药物来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