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淘气……你打破的碗、玩具、脏衣服……我没打过你。我认为这是正常活泼的孩子,应该原谅走路摔跤。
第一次打你的原因已经不记得了。简而言之,你已经初步具备了童年的智慧:混沌天真,我狡猾,漏洞百出。你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殴打。我知道打人犯法,但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予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却臂系千钧。
我谨慎地使用殴打,就像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钱一样。每次打你,我都问自己是不是到了不能打的时候了不打还有别的办法吗?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失败了,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每次打你,我都要深深地自责。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
打人的人用多大的力量,会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力学法则。我想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自己承受力的反弹,受到和你一样的痛苦。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致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次打你,我感到的痛苦都比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体疲劳,而是心理疲劳……
不懂道理的婴儿和已经懂道理的大人,我觉得没必要打。因为打是没用的。只有一半不知道,自以为不知道道道理的孩子,才能打,快速成长。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