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物有作用于酸性环境和细胞内酸性环境的药物,也有作用于细菌外部碱性和中性环境的药物,合理的正规化疗方案必然有两种以上的杀菌药物,合理的剂量、科学的药物方法、充分的疗程、规律、早期药物治愈。
肺结核治疗不足的任何导致治疗失败。
一、初期:任何疾病都强调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特别是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治疗为了不破坏组织,修复困难,早期、肺泡内有炎症细胞浸润和纤维素渗出,肺泡结构完整,可逆性大。同时,细菌繁殖旺盛,体内吞噬细胞活跃,抗结核药物对代谢活跃繁殖,旺盛的细菌最有抑制和杀死作用。早期治疗有利于病变吸收和消散。如果不及时治疗小病,大病就不会治愈,伤害自己,伤害周围的人。
二、联合:初治和复治患者联合用药,临床治疗失败的原因多为单一用药难以治疗患者。联合药物必须联合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治疗避免或延缓耐药性的发生,提高杀菌效果。既有细胞内杀菌药物又有细胞外杀菌药物,又有适合酸性环境内的杀菌药,从而使化疗方案取得最佳疗效。并能缩短疗程,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浪费。
三、适量:药物对任何疾病治疗都必须有一个适当的剂量。这样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又不给人体带来毒付作用,几乎所有的抗结核药物都有毒付作用,如剂量过大,血液的药物浓度过高,对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特别对肝肺可产生毒付反应,剂量不足,血液浓度过低,达不到折菌、杀菌的目的、易产生耐药性。因此,一定的药物使用适当的剂量,并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药物。
四、规律:一定要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规律用药,因为结核菌是一种分裂周期长,生长繁殖缓慢杀灭困难大的顽固细菌。治疗必须定期使用药物,如果药物不当,症状就会停止,必然会引起耐药性的发生,治疗失败。将来的治疗更加困难,必须认真对待规则的药物,决不能自以为是。
五、全过程:全过程药物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判定化疗方案,完成化疗方案所需的时间,一个疗程为三个月。整个疗程是一年或一年半。短化不少于6个月或10个月。
要彻底治疗肺结核,必须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过程,确保必治、治疗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