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疾病的治疗可分为治疗原则跟用药原则。
治疗原则:
1.原发癌肿尚局限在肺内,尚未发生远处转移的病例,以外科手术治疗为主,术后可根据病理切片所见,辅以其他疗法是首选的治疗方案。
2.手术切除的范围应按病人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即要全部清除癌变组织,又要尽量保存肺功能。
3.对病变已属失去根治手术机会的晚期患者,若在Ⅲb期前,仍可争取切除肿瘤和清扫区域内淋巴结,有望获良好效果。
4.放射疗法:放射治疗是局部杀伤癌肿病源的一种方法。在各型肺癌中未分化小细胞癌最为敏感,其次为鳞状上皮细胞癌,腺癌敏感度更低。目前常用于病变范围广泛,出现远处转移或因全身情况不良,不适于施行手术治疗者,以改善症状和延长寿命。放射治疗亦可与手术治疗综合应用。根据癌源部位和范围,估计手术难度较大的病例,术前放疗可提高手术切除率,未分化小细胞癌如适于手术切除者,术前放疗可提高疗效。其他类型的肺癌术前放疗对疗效的作用意见不一,因此不宜常规应用。
5.抗癌药物应用:在各种类型的肺癌中,未分化小细胞肺癌最敏感,疗效最好,鳞癌次之,腺癌敏感度最低。近年来选用几种作用于不同细胞周期的药物联合使用。术前行支气管动脉内插管用抗癌灌注治疗,亦可缩小癌源,提高切除率。
6.其他中西药物能起辅助治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