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采用的心绞痛分级标准是加拿大分级标准,将心绞痛分为以下四级:Ⅰ级,一般日常活动不引起心绞痛,在用力、快速运动、时间长的体力活动时,可引起心绞痛发作。Ⅱ级,日常体力活动轻度限制,在吃饭后或生气等情绪激动时,会诱发心绞痛发作。Ⅲ级,日常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以一般速度在一般条件下平地步行1公里或爬楼梯,即可引起心绞痛发作。Ⅳ级,轻微活动,即可引起心绞痛,甚至在安静状态下或休息时,也可以引起心绞痛发作。随着心绞痛级别的升高,心绞痛的严重程度也在逐渐增加,尤其是心绞痛Ⅳ级,很有可能引起心肌梗死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