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四川省药监局、黑龙江省药监局挂网多则行政处罚公告,13家药企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
四川五芝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中药饮片淡豆豉等劣药。该药企生产销售淡豆豉(批号181001)182.5Kg、补骨脂(批号170501)46Kg、山萸肉(批号170301)206.1Kg、火麻仁(批号171201)141Kg。上述批次药品经监督检验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货值金额共计17118.39元,违法所得17118.39元。
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7118.39元;
2.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34236.78元。
罚没款合计51355.17元。
成都欣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山萸肉。该药企生产销售山萸肉(批号170901)485Kg,经监督检验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截止2019年7月15日召回2.5Kg、召回金额295元。货值金额39861.2元,违法所得39566.2元。
四川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9566.2元;
2.并处货值金额39861.2元1倍的罚款39861.2元。
罚没款合计79427.4元。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双黄消炎片。经营的双黄消炎片(批号:180402,生产厂家:广西南宁德致药业有限公司)经监督抽验,【重量差异】项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应按销售劣药论处。共购进2400盒,购进单价3.7元/盒;已销售1850盒,销售单价4.5元/盒,被监督抽样15盒,库存535盒,药品违法所得1480元。
四川省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劣药双黄消炎片535盒;
2.没收违法所得1480元。
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中药饮片补骨脂等劣药。该药企生产销售补骨脂(批号170401)108.5Kg,销售金额1395.85元;生产销售远志(批号180101)9.5Kg,销售金额1387元;生产销售蝉蜕(批号171201)5Kg,销售金额2200元。经监督抽验,补骨脂(批号170401)【含量测定】项、远志(批号180101)【性状】项、蝉蜕(批号171201)【性状】项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上述批次药品货值金额4982.85元,违法所得4982.85元。
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982.85元;
2.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4982.85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9965.7元。
四川省天府神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山萸肉。该药企生产销售中药饮片山萸肉(批号180401)370.5Kg,销售金额20242.51元。经监督抽验,【水分】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应按生产销售劣药处罚。该批次药品货值金额20242.51元,违法所得20242.51元。
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0242.51元;
2.并处货值金额20242.51元一倍的罚款20242.51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40483.02元。
四川省中江神龙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安神补脑胶囊等劣药。该药企购进安神补脑胶囊(批号:180901,生产厂家: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300盒(0.3g*10粒/盒),购进单价12元/盒;已销售220盒,销售金额2757元,抽样80盒。购进复方岩白菜素片(批号:A20171205,生产企业: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0瓶(30片/瓶),购进单价5.8元/瓶;已销售10瓶(30片/瓶),销售单价6元/瓶,销售金额60元;抽样10瓶,退货980瓶。经监督抽验,安神补脑胶囊【含量测定】、复方岩白菜素片【检查】项下片剂脆碎度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应按销售劣药论处。违法所得119元。
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19元。
四川康本美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醋没药。该药企生产销售醋没药(批号170301)74.5Kg,销售金额2831元。经监督抽验,【酸不溶性灰分】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货值金额2831元,违法所得2831元。
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831元;
2.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5662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8493元。
四川金药师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对乙酰氨基酚片。经监督抽验,该药企生产销售的对乙酰氨基酚片(批号190201)【含量测定】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共生产销售95件计22800盒,销售单价1元/盒,销售金额22800元。截止2019年7月25日主动召回6330盒,召回产品金额6330元。该批次药品货值金额22800元,违法所得16470元。
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6470元;
2.并处货值金额22800元一倍的罚款228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39270元。
四川利民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烫水蛭等劣药。该药企共生产销售烫水蛭(批号171201)2.5Kg,销售金额4250元;生产销售全蝎(批号:180801)1Kg,销售金额2610元;生产销售全蝎(批号:181102)3Kg,销售金额7800元。经监督抽验烫水蛭(批号171201)【酸碱度】项、全蝎(批号180801、181102)【水分】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上述批次药品货值金额共计14660元,违法所得14660元。
四川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4660元;
2.并处货值金额14660元二倍的罚款2932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43980元。
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据悉,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咽扁颗粒”(批号:181218,每盒装9袋)(批号:190103,规格:每盒装10袋)(批号:181207,每盒装12袋),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均存在【检查】项下微生物限度“需氧菌总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该公司生产以上三批次药品并销售了,在2019年5月28日得知该批次药品不合格之后,当日发出了药品召回通知,现召回的药品黑龙江省药监局已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处罚结果】对于以上不合格三批次药品均处以:1、没收扣押药品;2、没收3批次销售劣药的全部违法所得共计55160.36元;3、处以货值金额一倍罚款,共计罚没人民币106154.16元。
上药科园信海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当事人购进、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18082001的“丹红注射液”(规格20ml),经哈尔滨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查]项不符合规定(检出微细可见异物2支)并且已全部销售给预料机构,没有库存。于9月13日前召回部分不合格药品。
【处罚结果】1.没收依法查扣的不合格药品;2.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15389.27元。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处罚。
黑龙江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当事人购进、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18082001的“丹红注射液”(规格20ml),经哈尔滨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查]项不符合规定(检出微细可见异物2支)并且已全部销售给预料机构,没有库存。企业已下达召回通知,没有不合格药品召回。
【处罚结果】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31017.6元。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处罚。
黑龙江省神牛医药有限公司【违法事实】黑龙江省神牛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购进、销售劣药通脉颗粒的行为。
【处罚结果】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处全部劣药货值金额1倍罚款29732元,共计罚没人民币59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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